申請須知

基金概覽
創新園由扶貧委員會豁下的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社創基金)撥款資助。社創基金支持不同階段的創新項目,包括扶助創新意念醞釀、提供實踐種子資金,以至協助他們擴大營運規模,目的是建立一個更有利於社會創業家和創新項目發展的生態系統,令社會創業家得以茁壯成長,並透過創新意念、產品、服務等回應社會需要,讓有能者得以發揮所長,長遠達致扶貧、防貧、促進共融、提升市民福祉,以及加強社會凝聚力的效果。

申請資格
-
主要項目管理人必須為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
-
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或機構
-
可以個人或小組形式申請,項目成員人數為1-6人
-
項目必須達致扶貧、防貧或促進社會共融
-
沒有與其他現有的公帑資助計劃重疊

資助種類
成熟原型
已測試其可行性,並有意推出市場
初創項目
經過測試
並已推出市場,
具有商業模式
初創項目
具商業模式
並已推出市場,
希望進一步發展
初創項目
已達致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並希望壯大原有業務規模
申請金額
30萬港元或以下
30萬港元以上 至 90萬港元
90萬港元以上 至 200萬港元
200萬港元以上
所需配對基金
無需配對基金
2:1
1:1
1:1
項目實施期
12/18個月
12/18/24個月
12/18/24/36個月
12/18/24/36個月
聯合審核小組
專責小組
聯合審核委員會
專責小組
聯合審核委員會
專責小組
聯合審核委員會
專責小組
聯合審核委員會 及
社創基金項目申請
評審委員會

評審準則
願景及社會效益
1. 願景和目標的清晰度——需要與社創基金的目標(扶貧、防止社會孤立)一致
2. 成果和成效指標的清晰度
3. 使用柯氏評估模型(Donald Kirkpatrick’s Model)衡量社會效益的表現
4. 對受惠者需要的了解及對應其需要所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營運模式及可持續性
1. 營運模式和執行計劃的可行性
2. 跨界別的資源整合能力
3. 人力資源計劃的清晰度
4. 銷售和營銷策略的成效
5. 財務和營運可持續計劃的清晰度
6. 盈虧平衡時間預測的準確度(如果適用)
創新性及服務/產品價值定位
1. 項目理念、營運模式和執行等方面的創新性(例如SCAMPER模型)
2. 市場研究的全面性(例如:使用市場地貌調查、競爭對手分析、專家訪談、神秘顧客等)
3. 對市場形勢的了解,包括機會、競爭、目標市場和定位
項目管理、管治和團隊能力
1. 工作計劃的明確度和全面性
2. 企業管治、風險管理和緩解的有效性
3. 團隊領導和對項目投入的成效;團隊經驗與項目的相關性
4. 項目團隊的創業、商業思維和社會意識水平
原型測試成效
1. 項目原型的成果及成效表現
2. 從原型設計學習和反思的效益
申請流程

開始接受申請
可選擇出席簡介會,了解申請詳情及進行初步諮詢。
演說預演 及 速配指導
如需創新園協助尋找配對資金,必須參與演說預演;演說預演後將進行導師配對,為項目提供初步指導。
遞交申請文件
參加項目必須遞交所有所需文件,包括營運計劃書、
財政預算表、演說簡報、項目申請申報表及聲明書。
初步審核
創新園將就項目所遞交的文件進行初步審核。
期間,創新園有機會向申請單位索取補充資料。
一般情況下,創新園將於截止申請後10個工作天內公布初步審核結果。
專業導師指導
創新園將安排專業導師予通過初步審核的項目,為項目提供深入指導。
演說日
已申請協助尋找配對資金的項目,將於演說日向潛在投資者介紹其項目。
聯合審核
$2,000,000或以下:專責小組聯合審核委員會*
$2,000,000以上:專責小組聯合審核委員會* 及 社創基金項目申請評審委員會**
一般情況下,創新園將於聯合審核後10個工作天內公布項目是否獲得推薦。
*專責小組聯合審核委員會由跨界別團體代表及社會賢達組成,包括最少兩名社創基金專責小組代表,參與項目審批及決議。如有需要,委員會將諮詢其他範疇的專業意見。
**社創基金項目申請評審委員會由社創基金專責小組主席及其他委員組成,負責項目審批及最終決議。
最終審核
獲專責小組聯合審核委員會推薦的項目將交由社創基金專責小組作最終審核。期間,社創基金專責小組有機會向申請單位索取補充資料,或要求項目作出部分修改(如:財政預算、關鍵績效指標等)再作審視。
申請結果
創新園將會以電郵形式通知有關申請結果(如申請不獲批,會註明相關原因)。獲批項目在簽署合約後方可正式獲批資助款項。

計劃時間表
2023年
4月27日
5月10日
5月24日
5月24日 - 6月5日
6月10日
7月3日
7月3-10日
第二場簡介會
配對基金申請截止
第一場簡介會
初步諮詢服務
四節社創知識培訓(選修)
演說預演 及 速配指導
優先導師指導
申請截止
初步審核
7月26日
8月11日
演說日
聯合審核